我自妖娆

我自妖娆

很久不再煮字了,文人可以煮字疗饥,而我不能,因为我接近人间烟火。温暖,真实。
我做什么都不是很长性的人,经常喜新厌旧,却又经常在旧的时光里徜徉,喜欢新事物,却又很怀旧,玩什么会忘记一切钟情投入,之后便久久不再提起。原来我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文字被冷落了许久,敲击键盘竟也呆头呆脑起来,像宝玉失了玉一样,没了灵性。或许我的灵性也是借助于某个载体,那么,什么或谁是我的那个玉呢?应该是某种小资情怀或让我拥有这种情怀的人罢!
是人间烟火焚烧了我的玉,使我无法顾及它,朋友说,你要照顾老公和孩子,还要忙工作,哪有那么多小资时间啊。
我心虚了,好像自己不是贤妻良母一样,女人不该有自己独立的时间和空间吗?每天围着灶台转,被人间烟火炙烤得极度世俗,说话都带着葱花味,可恶至极。
朋友说,你超脱了世俗。我说,没有,我依然在人间烟火中生存,我经常围着灶台,唱着菊花台。
闲时,泡一盏香茗,坐在电脑前敲击与世俗无关的,却关乎风花雪月的文字,我是幸福的小女人。如果再点燃一支烟,会更妖娆。
可是我不喜欢烟的味道,一直讨厌别人吸烟。
看了小说《生活秀》,却感觉女人吸烟的性感是会要人命的。指间缠绕着香烟美雾,指甲镶钻,如夜空中的星星闪烁不定。那指甲必须是耀眼的红,妖艳的红。
那个叫来双扬的女子,最终被世俗打败,她在爱情面前是没有安全感的,她的爱情是一朵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莲,如她自己一样高贵,注定是孤独的。
没有安全感的人,是不会轻易打开心门的,宁愿孤独一生,不愿让喧嚣夺去内心的宁静。孤独是美好的,或孤芳自赏,或心如湖水,不会自怨自艾,不会背叛灵魂。
以一种安静的姿势站立,如一朵静默的莲,不招尘埃何染尘埃?
有句名言:如果你不让尘土飞扬,你将会尘土满面。
如果喜欢,如果爱,低到尘埃里又如何?
我愿尘土满面地守候着某一种宁静。
喜欢一个人安静地享受时光,读一本书,啜一盏茶,写一点文字,看一部电影,这些都是独一无二的。
有个单身久了的人,在QQ说说上写道:每天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行走……一个人,一座城。
一个人也好,一群人也罢,人多多少少都有喜新厌旧的毛病,一成不变的生活谁都不喜欢。
我们是一群被放牧着的羊,此山的草总没有彼山的绿,经过种种困难,翻过此山到达彼山,发现还是原来山上的好。
生活、爱情、事业,我们一直在选择,如果喜欢风餐露宿的自由,锦衣华服就是束缚;如果喜欢阳春白雪的高雅,下里巴人就是粗俗;如果喜欢升职加薪的快乐,怀才不遇只会让人郁闷。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换一种思维,换一种方式,我们会更容易满足。
追求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最终,失去的不止是一座山,还有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