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漂来漂去
小天失恋了,给我打电话,软硬兼施地让我陪他喝茶。我正在赶杂志社的一篇稿子,看他要死要活的神态,我咬了咬牙,狠狠地将稿子放下,直奔茶楼。说真的,这年头,能找一个和你一起消磨时光的朋友实在难得。今天,难得
小天失恋了,给我打电话,软硬兼施地让我陪他喝茶。我正在赶杂志社的一篇稿子,看他要死要活的神态,我咬了咬牙,狠狠地将稿子放下,直奔茶楼。说真的,这年头,能找一个和你一起消磨时光的朋友实在难得。今天,难得小天有空,若不是失恋,恐怕天打雷劈也找不到他的影子。
小天是搞摄影的,捣弄了多年也没有建树。曾经获过的几次小奖,足以让他在驴友们面前出尽风头。他特喜欢旅行,腰包里有一分钱都能烧的他憋不住,非得花掉不可。基本上他的年收入和年支出成正比,统统用在了旅游摄影上。他说,旅途中每走过的一段路,仿佛是一场凄美的梦。从起点到终点,从陌生到熟悉,生命其实是一个流动的过程,一路走来,欣赏路边的风景,感受自己的心情,流着自己的眼泪,驻足回首。
小天的话让我感受颇深。我从小到大活了这么久,还是活的不明不白。说起来也是轰轰烈烈的一场人生,其实可怜的真想把自己关起来好好哭上一场。自己的生命就像一出潦草的急就章,行色匆匆、碰碰撞撞,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往哪里去。搞不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和不需要什么、什么该做和什么不该做。
从这方面讲,我还不如小天,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别管成就如何,至少他从没有放弃。他几乎走遍了半个地球,每次旅行回来,他总会兴致勃勃地给我讲一些旅途中的所见所闻。那些陌生的风景,绝美的相片,遥远的风情,成为他今生最深刻的记忆。而我呢?生命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东西是什么呢?好像没有,除了几篇潦草的文章外,几乎找不到让我心安理得的东西。每天都是灰头灰脑地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穿行,艰难步履,捕风捉影。背着重重的包袱一路拼杀、一路绝望,活的不明不白。我在想,为什么要在这个城市里稀里糊涂地蹦腾着自己的青春呢?总一天,青春会挥洒殆尽。那一刻,我将死亡。
见到小天已经是中午了。他正在茶馆里打盹。一见到我,精神好的跟贼似的。他一脸忧伤地说:哥们,我又失恋了。
这是小天第几次失恋,我真的记不起来了。他好像不断地恋爱,不断地失恋。他看我不屑的表情,就说:这次我是认真的,我真的很爱她,我们就要结婚了。
小天的脸色很忧愁,像细雨下的水面不停地晃动。他说:今天我们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旅行,我想我会这样一直走下去,直到我走不动的时候或者倒在旅途中,或者死在某个陌生的景点。
小天的言语间有一些我看不见的忧伤在他的脸上荡来荡去,满眼的忧伤很深沉,如同深秋的黄昏。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我突然开始憎恨这座城市。这个慌乱的城市很像犯错后的男人,让人不敢恨不敢爱。总觉得自己生活在城市的下水道里,城市是别人的城市,陌生是自己的陌生。
小天是我朋友当中讽刺我最多的一位。他说:光看你的文章,觉得你是一个斯斯文文的家伙,一见到你的人后,彻底完蛋,清一色的土匪、大老粗。
我说我本来就是大老粗。小天不屑地说:这辈子能做好一件事情就不错了,很多人这辈子一件事情都没有做好。
我问什么意思。他说:你要么在家专门写作,要么就做自己的事业,你这样一边工作,业余写作,到头来什么事情都干不好。
我苦笑了一下说:我要吃饭。
小天用指头捣弄这我的鼻梁骨说:俗人,绝对的俗人。然后不说话了,估计他对我的浮浅懒得理会。
其实,谁不想做出点事情来呢?别人我不知道,至少我是这么想的。从毕业到现在,不知不觉中好多年过去了,自己好像没什么长进,依然一无所有地站在城市的街头东张西望。自己的理想似乎变得越来越远,甚至迷茫起来。几时刻,也曾经咬牙切齿地发誓努力奋斗,可是说出来的话自己都觉得心虚,年少的轻狂与激情殆尽到一无所有,让人心寒。
我不止一次地规划着自己的蓝图,画着画着时间就过去了。而我的生活怎么没有改观呢?一点都没有!唯一改变的就是,在炎凉世间某个寂寞的时刻总是意犹未尽地悲伤和铺天盖地的迷茫。好像自己除了会无耻地绝望外一无是处。
我绝望什么呢?对生活还是对自己?对命运还是对死亡?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我喜欢在午后的阳光里静静地对着渐冷的咖啡发呆,我喜欢在黄昏的街头望着炊烟四起的远方一个劲地怅然。想想自己有多么的傻逼可笑,在这些平静到近乎发臭的日子里,一直迷失着自己,太让人寒心了。
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陌生走向另一个陌生。青春就在不停地穿梭中烟消云散。人总会死亡吧?苍苍茫茫地生之后于死之前该如何界定这有限的一段人生呢?我依然不知道,如同一只迷失的羔羊。有时候觉得死并没有那么可怕,感觉挺可爱的一件事儿。无论你有多少权利、多少荣耀、多少财富,在死面前也一样苍白无力。面对死亡,世上所拥有的一切,一瞬间都抹煞殆尽。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感叹道:“死者不是一位死者,那是死亡。”真经典的句子。
每天上网前,总是先打开自己的邮箱。里面有很多陌生的读者发来的邮件,很温馨。其实,我的朋友少的可怜,算是比较孤独的人了。记得小时候看过一场电影,叫《孤独的谋杀者》,里面那个蓬头垢面、邋里邋遢的孤独者给我印象最深,那个时候我就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找不到比他更孤独的人了。可是,等自己长大以后,缩进漆黑的夜色下的时候,才知道孤独是无尽的,像黑色的潮水,一瞬间就能淹没一个生命。若不是这些陌生的读者给我的支持,恐怕我早洗手不干了,也不会对着电脑噼里啪啦地写东西,更不会一直在那个毫无名气的杂志社做兼职了。
我的生活几乎能用公式套下来。8点起床,匆匆忙忙上班。下午5点又急急慌慌下班。写稿子,发邮件。然后兴致勃勃地上网灌水,然后对着不公平的又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愤世嫉俗,然后躺到床上看天花板,思考自己的小说。这日子真他娘的枯燥死了。有时候真想跟着小天去旅行,哪怕明天就倒在旅途中,也比囚禁在一个狭小的角落里过活激情的多。
记得读书期间,我下铺的兄弟经常唠叨他今生最大的梦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每天能吃上红烧肉就OK。而我的梦想呢,在哪里?我又活在哪里?我的真情实感又在哪里?回头想想,自己还真不如那辆摩托车和那碗红烧肉。漂来漂去这么多年,一无所有倒也罢了,最可悲的连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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