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友情最初的模样
最终,是不是那个你所认定的,注定一生与你将“友情进行到底”的人,伤你最深,但傻傻的你,去还在她满口脏话,骂你去死的时候,还在为她找着脆弱无力的借口,以此来显示友情的伟大。——题记一我一直以为,不论什么
最终,是不是那个你所认定的,注定一生与你将“友情进行到底”的人,伤你最深,但傻傻的你,去还在她满口脏话,骂你去死的时候,还在为她找着脆弱无力的借口,以此来显示友情的伟大。——题记
一
我一直以为,不论什么,只要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是让人最难琢磨透的爱情,也会随着追求者付出努力和汗水,把冰冷的那一头的人融化,感动,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偏偏没有想到,看似简单的同性之间的友情,却可以让人那么痛苦。
我是一个把友情看的很重的人,似乎,我的人生除了亲情,就剩友情了,我不喜欢情侣之间的隔三岔五的冷战,永远都分不完的手,在我看来,确实太做作了,开始都抱着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的伟大精神和魄力,冲破了一切阻碍,直到两人表明心迹,而那种你是我今生唯一的念头,却在以后一天天相处的日子里,腹水东流了,他们,都忘了,爱情最初的模样。
所以,我更喜欢有着淡妆浓抹总相宜感觉的友情,友情是什么?友情是在你最堕落的时候叫醒你的那个人:友情是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挺身帮助你的那个人:友情是在你强忍着眼泪,准备自己独自咽下苦果时,拍着自己的肩膀,对你说,我知道,没关系,还有我的那个人。
一切的友情都是美好的,只是,美好过后,我们还都会记得友情最初的模样吗?
二
那年我们大一。
大一的时候,大家都刚刚进入这个让我们既期盼,又有些胆怯的大学,之所以期盼,是因为早在繁忙的非常时期高三,班主任和家长们口口声声说的,考上大学,就会轻松了,大学里有许多社团,有许多发展机会,有许多许多……,所以那时,我们就已经计划好了关于大学生活的蓝图,到了大学,老姐我一定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惊天动地的,终生难忘的恋爱;到了大学,我一定参加各种社团,让自己的课余生活变得比现在丰富一百倍,一千倍;到了大学,我一定还要继续好好学习,再考个博士后回来像班主任炫耀,看吧,老子学问比你高。
那时的我们在心底高声唱着“我,如果有梦,梦要够疯,够疯才能变成英雄,总会有一篇我的传说。”
可是,我们都怯懦的不敢唱出声,我们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还有梦,因为梦是易碎的。
为何胆怯?
进入大学,我们的确个个都很兴奋,可当我们看着那么多形形色色不同面孔的人,有的女生一头黄发,不留头帘,利落地扎起来,耳朵上缀着两个巨大的金色耳环,仿佛轻轻一动,耳朵就会承受不住压力撕开来,嘴里还叼着一根万宝路香烟,十足一种不良少女范;有的人带着将近一千度的大眼镜,暴晒在烈日下,一身高中学生装,好像在昭告天下,姐姐我来这里是为了学习的;还有的人,已经分不清是男是女了。
这就是我们魂牵梦绕的大学吗?这就是父母老师嘴里的那个人间天堂吗?这就是那个让人前赴后继,不辞辛苦,甚至一天只睡两个多小时,加紧时间学习,只为有朝一日能够生活的地方吗?
似乎,在这里,我们要时常提防交友不慎。
三
我站在大学门口的报到处,烈日下的我,越发的烦躁,尤其是当那么多学长学姐们,不顾你刚刚到此的疲态,拉着你的胳膊像你推荐社团的时候。我不耐烦地摇头,表示我对此并不感兴趣,但这似乎却激发了他们,我就是要用我的热情融化你的精神,说的更带劲儿了,手舞足蹈,唾沫横飞,如果现在我有一个广口玻璃瓶,应该能接满满的500毫升吧!
“哎……”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胳膊已经被人拽住,大步地拽着我使劲往前跑,带到没有那些所谓的社团招新的地方,我使劲甩了甩胳膊,确实被攥的有点儿疼。
“哎,我最烦这种人满为患的场面了”
咦?谁在说话,哦,原来是刚才拉着我跑的那位女生。
“你好,我叫周爽。”
这个名字真的是彻彻底底地把她的性格完全表现出来了,豪爽,好不夸张地说,当时我一直把她奉为女中豪杰。
我愣了一愣。
“噢,你好,我叫白彬,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看吧,我连说话都没有周爽那般干脆,我始终做不到,做不到我所向往的我应该有的样子:大大方方,说话干脆,不拖泥带水,遇到陌生人也可以打开话匣子,一个开朗活泼的女生。
“噗,又不是见面会,干嘛搞得那么隆重呀?”
她推了推我的肩,笑着说。
那时的我,也笑了。
四
生命有一种绝对,必然会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注定要在你的人生中出现,发生。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我竟然跟周爽是同班同学,而且,我们两个人的宿舍还那么近,她就在我对面。
没错,命运就像是上帝事先安排好的戏曲,只等戏子各就各位,准备就绪,只等上帝喊一声“action”,戏曲上演。
我很感谢上帝的安排,毕竟我跟周爽在之前有过交集,再见面的时候,两人都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情。
如果友情就像面包,是有保质期的,早一天生产,就早一天过期,晚一天生产,就晚一天过期,我想那时的我,不会那么庆幸我与周爽的提早相遇。
虽然,我和周爽不再同一个宿舍,但是不管上课,还是吃午饭,吃晚饭,我们都是形影不离的,那时的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那时的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那种幸福远远超越了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毕竟,有些东西,是无论你花了多少钱,都买不过来的。
此时的我,就像是得到了上帝偷偷送给我的礼物,那种漂浮在云端的感觉,当时的我怎能不感到幸福。
五
在周爽爽朗个性的带领下,我开始变得开朗了,看到喜欢的男生,我会大方的主动走过去问好,不会像以前一样,扭扭捏捏,恨不得看他一眼,脸就会被烧红。上课回答问题,我不会再紧张地说不出话来,甚至有时,我还会主动举手回答。逛街时,我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付了钱就走,我会与卖主砍砍价,有时省下来的钱的数目,都会令我自己吃惊。
那时的我,友情大过天,我不会说,即使失去了爱情,我还有友情,因为在我心中,友情从来都不是用来做垫背的,也正是我对友情抱有太大的希望,所以,在即将失去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像是被千万发带着火苗的利剑,无情的射杀,在它们捣烂我心脏的时候,那些火苗早已把我的其他地方烧得面目全非。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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