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看花的红颜
记得我念叨过缘分这解释,经常挂嘴边的是关于汪曾祺一篇文章《双灯》里的说辞——什么是缘,缘就是爱。其实,我并没有真正读过《双灯》。据说这是汪老描写的关于一个美丽的女鬼和书生的凄惨爱情故事(我们这些凡夫俗
记得我念叨过缘分这解释,经常挂嘴边的是关于汪曾祺一篇文章《双灯》里的说辞——什么是缘,缘就是爱。其实,我并没有真正读过《双灯》。据说这是汪老描写的关于一个美丽的女鬼和书生的凄惨爱情故事(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看着他们凄惨,却一定被汪老一枝生花的妙笔写的很淡雅,很“大写意”,这也正是我为什么这么痴迷汪老作品的原因)。其实是有一个我以为对于我来说重要的人,他写信向我提过汪老的这部作品里的这句有禅意的话。
我虽在记忆方面一向懒散,却把这句话牢牢刻在了心上。原因好像很简单——我以为这个重要的人,他和我是有缘的。
那是个深秋的傍晚。我闲来无事,去家附近的博物馆看书画展。这书画展为期一周,我去的傍晚已经是它的最后几小时展览了。
从家踱步过去,一路上放学回家的学生、下班潮流……真是车水马龙。不过我都不在乎,正好散散心。医生说我刚做过阑尾割除手术,最好不要剧烈运动,不过可以适当散步。不是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嘛。我已经吃了点中午留下的鸡汤拌饭。七成饱时,人最舒服。
老妈尽说我就会在吃食上下功夫,非把自己养的比唐朝人还富贵。其实我是想说:民以食为天。黎民百姓,每天蝇头小利的算计着自己的工资,苦哈哈的,再不用点美食犒劳自己的胃,岂不活的委琐了点?再说我也没怎么挑食,就是咱家的天天饮食上提的意见和建议多了点罢了。
到了博物院。寥落的门前立着块欢迎参观书画的红纸招牌。那招牌上的红纸好像日夜守卫在门口一样,饱经沧桑,一角还留下半只男士皮鞋肮脏的鞋印。
本来以为进去后一定没人。那守在展厅门口的阿姨已经围起口罩小心扶着笤帚打扫起墙角的烟头。我一幅幅的看过去。徜徉在大大小小的书法或绘画的镜框前。仔细看着他们的书画主题、用色。其实包括绘画者的名字都有值得玩味的地方。有的镜框反光,我就慢慢蹲下或者侧过脑袋找不反光的角度看。丝毫忘记了周围。只是粗略看过展厅大概除我之外没有什么人,至于犄角旮旯什么的也顾不上看了。我看过小幅金鱼图、大幅牡丹图、山水烟渺图,也看过了仿古作旧的工笔腊梅图、大手笔的书法、甲古文似的枯笔书法、各种纂刻印章。也看到了一幅白描拉车老者图,其作者名为“吴来者”——太有意思了。默念两声,我琢磨大概这画家借用的一句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来隐喻自己的超凡脱俗。这颇自命不凡的名字不大可能出自他父亲之手吧。
记得我学画那会儿,我们老师教导过:画品如人品。这老话确实不错。但你们得记住,有时候画品再好你也成不了名的话,不妨改改名字。这画家、作家的名字有时跟起房子看风水地一样重要!有的画画的,那名字起的土不说,还低调晦涩加恶俗,一看就知他老子生他那会儿赶上三年自然灾害了,什么“储福”、“旭金”的。所以,一个高雅脱俗的名字确实能唤起作画者对艺术的原始悟性呀!
我边欣赏书画边回忆当初老师的戏噱之言。走到一幅画面雄浑气魄的雾中黄山图面前,我不由的深吸一口气,道出一句:“真是黄山归来不看岳呀!”谁知旁边居然传来一句爽朗的应和之声:“五岳归来不看山。哈哈。”我寻声转身,一个长相斯文的“金丝眼镜”友好的看着我。我也回报一个稍显吃惊的微笑,入病来难得的微笑。
这样我们算认识了,而且是邂逅在中国文化气息浓郁的书画展厅里。在我看来冥冥中似有月老垂青于“附庸风雅”并喜爱结交长友的我。后来他邀请我去附近的茶楼雅座喝了杯龙井。他一开始提议我去几步远的欧洲风格咖啡厅喝蓝山,我说还是将中国品位进行到底吧。他听了欣然抬脚随我去了茶楼。低头瞥见他那锃亮的皮鞋踏出使人心情愉快的节奏。我对他的好感从一开始的附和吟诗一路飚升。
本来以为他也是随意参观的文艺爱好者,没想到他竟也涉足画界,还谦虚的说自己只是闲时偶尔涂抹两笔。我们自然围绕自己赏慕的中外绘画名家侃侃而谈,眼波流转中,我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找到知己的幸福感。在龙井的氤氲香雾中初次建立了互为肝胆的朋友之情。虽然他远在180公里之外的小镇,可五湖四海皆兄弟的我也是充满着女侠般的豪放气的带着他在引以为豪的旅游胜地四处走走看看,最后再妥善的送他上车。他没问我是否恋爱,我也没问他。彼此很放心的成了好朋友。
两个月后,我完全康复。可以和远道而来的他喝点啤酒。我们摒弃了一切斯文,一人一瓶,高兴的吹起了“喇叭”。平常三瓶扎啤都不在话下的我好像自从开个刀就有所退步,喝了两瓶多点,头就有些晕了。他二话没说,劝下我手中的“喇叭”,拦了辆的士送我回家,扶着有点重的我照样乐呵呵的,并不皱一丝眉头。我虽然头晕,可脑袋清醒的很,记忆中我们的言辞和相互在绘画见解方面的默契已经达到了某种难得知音的地步,但尽管这样,他还是非常尊重我的,少有的一位君子,凡事女士优先,像他鼻梁上架着的金丝眼镜一般斯文得体。
他轻重有度的扶我进了出租车,给了路费,报上我的住址,又转身轻轻将我露在外面的手腕抬到车内,关上车门向我挥手示意到了再给他电话报平安。猎猎的春风吹拂着他在霓虹下的五光十色的短发,让我突然想起刚结束不久的大学时光,虽然他大我五岁应该算个学长校友。我心里一动,从来没有和他握过手,这种微妙的感觉一定很值得期待。都说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女孩敢作敢为,其实未必。像我,可以所向披靡的和任何男生吵架,却在谈论感情上裹足不前。何况内心萌芽的是友谊是爱情还不知道呢。
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翌年,我也去了他的家乡做客。他招呼三五好友宴请我的“拨冗”光临。我们玩的很开心,还用数码相机纪录下一队人马在山头、公园、水上游艇欢聚的集体笑脸。晚上在他一个中学好友家中设宴摆酒继续叙旧。有兄弟醉醺醺的亮出了自己女朋友所赠“定情信物”——一只挂在胸前的翡翠观音。那兄弟面露孩子般得意神情。谁知他很不服气的立即也亮出自己脖子上“宝物”——一块晶莹剔透的茶水晶——那是我去连云港游玩时正好碰上连云港水晶节买来送他的。我吃了一惊,脸也红了。众兄弟揪住他问起这“信物”的来由,他认真的梗着脖子说:这是个红颜知己送的,我很珍惜她。他说这话时并不看我,也没向大家道出那红颜就是近在眼前的我,仿佛说的是别人,大概大家也都这么认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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