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钱面前,孝心为何天差地别
笔者近日在同一份报纸中看到了两篇关于儿子和母亲的文章:一篇是据《广州日报》报道的“留美博士悬赏百万寻母”,来自湖北崇阳农村的留美博士章先生悬赏100万寻找16年前在广州火车站走失现年70岁的老母亲,1
笔者近日在同一份报纸中看到了两篇关于儿子和母亲的文章:一篇是据《广州日报》报道的“留美博士悬赏百万寻母”,来自湖北崇阳农村的留美博士章先生悬赏100万寻找16年前在广州火车站走失现年70岁的老母亲,16年间,他先后5次从美国赶到广州,走遍大街小巷寻遍广州各地,从未停歇;另一篇则是据《南京晨报》报道的“老妈养他几十年,如今看病却不见发票不报销”,南京溧水县75岁的老母亲韦红英要求其儿子蒋先生支付2500元的医疗费的时候,蒋先生非得要老母拿出发票才能给予“报销”,非但如此,蒋先生在拿得发票后竟然不认账,最终老母无奈之下将儿告上法院。同样是为人子者,同样是为了老母,一位儿子不惜百万,另一儿子则一毛不拔,金钱在孝心面前的差别为何如此之大?发人深省。
古人云:百姓孝为先。自古以来,孝敬父母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中华儿女常以尽忠尽孝为修身准则,新中国立法还明文规定了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当今社会,像章先生这样的孝子不胜枚举,他们深铭父母的教诲,在父母的栽培下茁壮成长,功成名就之后知恩图报,大孝面前金钱已不能诠释他们对孝的理解,他们不惜重金来偿还和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在他们眼里孝心是无价的,他们的孝心实在可嘉。而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像蒋先生这样忘恩负义的子女也不在少数,他们有的嗜钱如命,有的结了媳妇忘了娘,当父母年事已高不能够再为家里创造经济价值的时候,他们怠慢甚至虐待父母,在父母面前一毛不拔,让父母饱尝晚年孤独无助的痛苦,有病无钱医治,有苦无处诉说,父母只有求助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本可以是和谐美满充满温情的家庭又多了一份沉闷与冷漠。
孝敬父母,是我们每一个子女最基本的义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如果对自己的爸妈都不能够尽一份孝心,何谈善待天下其他老人?金钱在孝心面前,轻如鸿毛。一旦父母离开人世,生命的链条何以连接?养育之恩何以为报?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社会的法律制度在逐步完善,政府的执法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学校的教育也高度重视,国家和地方的一些“十大孝子”评选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孝敬父母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但是,要想让孝敬父母之根深入人心,需要整个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所有人的积极参与,当然,也包括我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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