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会成为“吕不管”吗

明天,我会成为“吕不管”吗

驾跨杂文2025-12-09 04:54:58
最近网络和其它媒体上关于“杨不管”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事件的起因是,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吴店中学七(2)班地理课上,学生杨涛和同座陈某发生争打,杨涛死亡,当时正在上课的是杨经贵老师。于是,媒体和众多
最近网络和其它媒体上关于“杨不管”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事件的起因是,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吴店中学七(2)班地理课上,学生杨涛和同座陈某发生争打,杨涛死亡,当时正在上课的是杨经贵老师。于是,媒体和众多的网民们认为“杨涛的死亡是杨经贵老师没有及时制止造成的”,因而,网民们效仿给范美忠起了个绰号“范跑跑”一样,也送了顶“杨不管”的大帽子给杨经贵老师。6月20日,这起事件得到初步处理,长丰县有关方面组成协调小组进行协调处理,并达成补偿协议,由肇事学生家长、杨老师和学校方面负责赔偿死亡学生家长共20.5万元,其中杨老师承担10万元,占赔偿额的一半。事后,有媒体采访了杨经贵,他一言不发,沉默以对。
生命是可贵的,谁也不能漠视鲜活的生命一瞬间陨落,孩子死了,我们感到痛心,杨老师一定也是追悔莫及、痛切心扉、自责、内疚,否则他不会面对媒体时保持沉默。他知道此时所有的辩白都是苍白无力的。本来事情已得到初步解决,本可告一段落,我们需要做的是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可是媒体和非教师的网民却不依不饶。近日,面对外界的一再追问,杨老师再也无法沉默了,他发出了冤屈的声音:“课上有学生打架,我制止了,并不是象媒体上说的我没去管。当时我很生气,觉得两个人太不象话了,就说一句气话,要有劲下课到操场上打去。这时候,他们身边的两个学生把他们拉开,打闹才停止。看到他们推打没有多大的动作,也不知道两人下手的轻重,只觉得没有大碍,就连忙让3位学生把杨涛送到卫生院就诊。同时,我也派学生向班主任和校长汇报,班主任与校长相继到现场后,我认为我已经尽到责任了。”我想杨老师的这番话并非是在为自己辩解,因为此时事情已经做出裁决,他辩解无益,此外,他的话中有一句是身为教师而不该说的,即“要有劲下课到操场上打去”,要是他意欲辩解,这句明显的错话他一定会删去的,所以,杨老师以上的言说不会是假话,应是当时的真实情况。作为教师,面对课堂上的突发事件,我认为杨老师的处理是妥当的,一者他不是没有去管,如果他不管他也不会生气,就没有那句气话了;二者他不但管了,而且还让学生把打架的双方拉开了,并把伤者送去了医院,同时也报告了班主任和校领导;三者杨老师不是班主任,他只是这个班的一个任课老师,他的主要任务是上好课,因他不是这个班的班主任,对这两个打架的学生一定不是很了解,他不可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他俩促膝谈心来平息他俩的怒气,他的“管”只能是以最直接的方式来制止,制止无效才有那句气话,再说课堂上杨老师要向全班同学负责,不能因为一两个学生而影响上课。如果只是皮外的一点小伤,他牺牲一节课送他俩去医院而置全班于不顾,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教师应该做的吗?不错,学生是因伤势过重而亡,可是杨老师不是法医,他怎么能判断学生出手的轻重呢?从当时现场的情况看,伤者并没有大出血,可以判断是严重内伤,我想若非专业的医务人员,是看不出内伤严重程度的。
由以上分析可知,媒体和网民们认为“杨涛的死亡是杨经贵老师没有及时制止造成的”是不是有错打板子之嫌?从另一角度看,这句话也经不住推敲,学生打架致死,结果老师成了凶手,这纯粹是“拉不下屎而怪茅坑的风水不好”,你说是“没有及时制止”,那么请问,何时制止为及时制止?制止的前提必须是有打架的行为,打架在前,制止在后,如果学生打架时,一方一拳就使对方毙命,那么制止也挽救不了生命,你能说死了人是因为制止不及时吗?我想除非是武林高手,看到有人动拳头,立刻来个乾坤大挪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在俩人之间,或者有孙悟空的本领,看到二人动手,眼到口到,立刻喊出一声:“定”,否则,这个架谁也制止不了。有人说了,杨老师看到俩学生有打架苗头时不能制止吗?大哥,你想想,即使杨老师有看相的本领,面对全班几十个学生,几十颗脑袋,几十张脸,他一下子就能判断出谁有行凶的倾向吗?何况如今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性格怪戾,上课时有的学生根本不是正襟危坐地听老师讲课,而是东倒西歪、东张西望、窃窃私语,人在曹营心在汉,这叫老师如何看出有什么苗头?嗯?
前几天,有朋友问我:“吕兄,你将来会成为吕不管吗?”我沉吟片刻,给了他一个似是而非的回答:“管与不管,是个问题。”因为对此我是有切肤之痛的。今年春天,有一个初二的大学生欺负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我上前制止。当然是制止无效,我就把那个初二的学生拽到一旁,跟他说道理,了解情况,这小子一直是两眼朝天、浑身晃荡、爱理不理,只怪我曾穿过两年军装,脾气暴躁,就给了他两巴掌,并说了一句气话:“你要明白,身强力壮不是欺负人的资本,有本事咱俩练练!”这下闯了大祸,当晚那个学生庞大的家族就杀到我的门前,振臂高呼,要讨回公道。结果是我带他去了本市最大的一家医院,花了五百多块钱给他做了全身检查,我半个月的工资就因为那句气话和两巴掌而消失了。当时我发誓,今后只要不是我班学生就是他们拿刀砍人,我也会熟视无睹。如今从杨经贵老师这起事件看来,不管也不行啊,否则,有可能被罚十万块哪,这与五百多块比起来,那可真正算得上是冤大头啦。
管与不管的确是个大问题,我们该如何管?管到什么程度?有何标准?是不是以不死人为限?这让人不好拿捏。
作为教师同行,我对杨经贵表示深深的叹息和深深的同情。所谓“同病相怜”,一听到这个消息,我第一反映是“十万块哪,对一个基层教师家庭来说那可是天文数字啊!”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是我们成人尤其是教师应该做的,可是一旦矫枉过正,教师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事实证明,一旦学生有事,必然教师也跟着有事,叫人防不胜防。为什么呢?说到底,是教师受制于人,他们只是两袖清风、无权无势、教书育人的服务者,特别是基层教师。试想一下,假如不是教师而是警察结果会怎么样呢?警察的职责是护社会治安,制止打架斗殴。若是看到两人打架,制止无效而导致一人死亡,会罚警察十万块吗?稍微了解国情的人当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相反的,警察会因为成功抓获凶手而大受嘉奖,会上报纸上电视——何等风光的职业啊!从理论上说职业为所谓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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