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语·前尘(10)

我语·前尘(10)

清酤杂文2025-10-15 06:27:06
我自庸人不自扰,何来奇才天天闲?昨夜梦了个极为荒唐的情场官司,只可为吾侪庸人言,而不可为奇才道也。甲:我恨!乙:噢。不知恨什么呢?是恨天恨地?还是恨人恨事?甲:恨尽世间存在的天地人物事。乙:(浅笑沉思
我自庸人不自扰,何来奇才天天闲?昨夜梦了个极为荒唐的情场官司,只可为吾侪庸人言,而不可为奇才道也。

甲:我恨!
乙:噢。不知恨什么呢?是恨天恨地?还是恨人恨事?
甲:恨尽世间存在的天地人物事。
乙:(浅笑沉思一会)也恨你自己?
甲:恨我自己
乙:(神秘一笑)不过,我知道有一样你必不恨。
甲:不可能!(见乙笑而不答)你说说看。
乙:唔,你恨“爱”。
甲:恨!
乙:也恨“恨”?
甲:(有点惊奇,略作沉吟)我因“恨”而恨,也恨“恨”。
乙:(含笑慢语)既然你也恨“恨”,那么,你就不能给恨得逞。这样一来,你就应该没有恨,没有恨才能表明你恨“恨”。所以,若你有恨,必不能恨“恨”,若你真恨“恨”,何不给自己一次机会,重拾爱心。未来的美好还多着呢,又怎不知不是塞翁失马呢?何苦跟自己过不去。
甲:(楞了楞)哼!我更恨你。
(甲站起来,似乎有点生气地走了。)
乙:(摊一摊手,又摇头叹气)唉!真是冥顽不灵。
(旁桌有丙,轻声自语。)
丙:此人迂腐。这种论调连傻瓜也未必会被说动。没赏他两拳算是客气了。

数年浪荡洗愁,不学无术,弄了了个孤陋寡闻。不料此间或好学两载,竟也被老师批过有“掉书袋”之嫌。有点哭笑不得,看来老苏可逮。反过来说,今日中学生的文学常识,有点荒村两三家。
初知徐志摩之名,忘了何年何月,只知是不自觉在电视里听过《人间四月天》的主题曲。一时惊奇,没想到在当今世界还能写出如此清美绵远的歌词。唉,可叹!亦可笑!当时的我,应是三、四年前,连《再别康桥》都不识得。还为他那“轻轻地我走了……”兴了些许感伤。今日只得装作受害者模样,表明自己的无辜,才不会把徐兄气活过来。不然找我算帐,我可没法还。再接着,又是一大堆炒作介绍。无奈,虽不大想听的,被迫还是给塞进了这个名字——徐志摩。然后,知道还有三个人,只不知叫什么,零星知道好像是三截故事。至于这部剧,我只看了几个半集,最后还看了坐飞机撞上去。为此也没什么滋味,只觉怪怪的。虽只几个半集,其中所猜测的过程,倒是对了好几分。可能是我能感察到这类人的宿命本当如此吧。
于是,相对于别人,与徐志摩似乎较有缘,不过也只牵涉到几件小事。一直都对新诗没好感,《再别康桥》是几首有好感的领头羊,且还是千里始相逢,好难得才让我改变了一些看法。可见,我并不是有偏见,而是一直期待着能作些接受。因为我还是“形式不拘”的总念。高一上提高班时,似乎一些不错的女孩子都很喜欢这首诗。一直以来似乎也被视为徐兄的最高艺术创作。唔,不然。当时的他,那种心情很好理解;至于韵律,似乎也不出一个悲剧文士的调子。近来有点近视,若再框上个老花镜,的确是彻彻底底的朦胧。那么,对一个人美丑的评价,就几乎只关心灵与第一感觉了。文字上的朦胧美,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标,这与“明确”的历代说教,可谓大相忤。任公说《无题》虽朦胧,不知所云,但还是美。可义山的每一句,还是能明确地告诉你他在说着什么。而我追求的是,从语法上,你无法分析其结构,但你能从中感觉出许多丰富的内涵。这就是我所谓透过文字达到意境的双层朦胧。停驻在那个时空的《偶然》,的确也是偶然,可作为一个很相似的例子。
话说当日一伙以为不凡之人合谋宰割了《再别康桥》后,老师抽空介绍了《偶然》,即读出来。加上诗歌本身的“断章取义”,听起来,是无法“明确”的,就达到了双层朦胧。事实上可认为是一种“破形存影”的手法,超越字形意义的桎梏。当时是如闻天音,大有“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的感觉。于是什么黑夜、海上、方向、光辉的,就全都揉和在一起了。每闻一句,都如自己的心声从深处冒出,就像想过千遍万遍而没说出来的言语一般,达到了最完美、最和谐的共鸣。后来我迫不及待地把这首诗揪出来,细品之后,毕竟心境略异,已无朦胧时那份深沉。不过,曾经的那次如痴如梦般的震撼,我必是深铭在心的。
后来想,人之间的隔膜必存,只有透过这种双层朦胧,才能把对方的心误作自己的心,从而得到最大程度的感动。自然,一切都讲究一个适度原则,若语言都作朦胧,这个世界恐怕不堪设想。
当日我环顾四周,似乎大多数人都不甚以为然,可能,他们是不晓得武穆《小重山》(作个比喻)。
大概是有心人看戏,无情都误作有情。金批《西厢》这一点关于君端见双文评得尤妙。弦外之音就特别多了。曾记月儿当时似回视,我就一触即分深为感,以为她亦是此中人。实在真是我自作多情,从中也足见我与她缘分有尽。两年后我在第一封信中提及此事,她还误以为我是彼时方对她有心,起端只是那个“一触即分”的感觉。还得自嘲:对我而言,天底下哪有这般容易之事。
清风云:“昔日徐兄遗憾一世,前车之鉴,安忍步其后尘……”事实上在不自觉中,从性格上,我总比作徽音与志摩式的宿命悲剧。但是,对于一个真正自傲的人,“我就是我,我岂是别人?”发型的不革新,曾两次被一同学笑比作这位仁兄。第一次我颇不以为然,我就是我;第二次竟禁不住泛出一丝喜悦,为此竟有点愤愤不平,写下:“余竟因为拟前人而喜,可见士之通病,过重前人。”虽然,小青莲到老都“供奉”着谢宣城,我也因此不敢越西坡,但毕竟我自以为是能破历史常规的人。我大概知道悲剧的起因,能铺设一条绝对安全的轨道,一定不会有纰漏。未料机关算尽太聪明,实在是人算不如天算,我把上轨道前的歧路可能给排除了,因为我容不下这种可能的出现。在我耗尽心力铺轨时,还要以防对方惦记着以前走回头路。实在还找不出一个我甘愿为之如此的,可我的悲剧是:竟在不自知中如此。真的是宿命吗?我一向自负:“既然已经开始了,就不可能结束。”因而,从品味人生的角度而言,我一直担忧品味不到失恋的感觉。又可见,我的得失观总是参半的。而上天,看来是要成全我的一生。
本来,若真的是宿命悲剧,我自信可以避免。因为一开始就以为只需顾虑彼此,再结合社会的因素,所以我早早挑明:我想重写《偶然》,但绝不愿写《再别××》。在当今并无太大生死联系的社会里,我自信能把其中种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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