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户的头和押钞员的枪
据报道,4月7日下午,沈阳市某银行内一储户出门时遇见运钞车,被押钞员开枪射杀。读罢甚是惊讶。我仔细阅读了相关报道,也看了一些网友的评论,心中颇有想法。首先,从报道中看,银行内没有关于运钞车来时,储户不
据报道,4月7日下午,沈阳市某银行内一储户出门时遇见运钞车,被押钞员开枪射杀。读罢甚是惊讶。我仔细阅读了相关报道,也看了一些网友的评论,心中颇有想法。首先,从报道中看,银行内没有关于运钞车来时,储户不得出门的告示,而且也未有银行人员向储户解释不许出门的理由,只有保安一句硬邦邦的话:信不信,再走我就打死你。多么的嚣张啊!人的生死就这样简单的判断吗?无论那一级政府或官员也不敢这样说啊!所以,从这些情况看,银行不但没尽到告知的义务,而且激化了矛盾。作为服务行业,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也要尽可能的减少顾客的麻烦,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会给顾客带来不便,更应该事先有善意的提醒,并且在事情发生时,尽量和顾客沟通,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其次,押钞员是绝对的责任人,作为护卫中心的押运人员,在隶属上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银行保安一声喊,押钞员就敢冲上去朝储户开枪呢?难道开枪这种严肃的命令就是由这种人,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下达的吗?而且作为押钞员,你的枪是用来对付那些胆大妄为、以身试法的歹徒的。你有怎么能对一个刚刚取完钱、手无寸铁而且毫无恶意的储户呢!再退一步说,就算面对的确实是一个企图抢劫的歹徒,在他未实施暴力前,你是不是就有权利向他开枪呢?在我国,最有权利使用武器的当数警察了,但警察在使用武器上有严格的规定,我们也都看到,有的警察在被人打的遍体鳞伤,甚至残疾了都未曾向群众开枪,难道说,你们的运钞车不一个警察的命都值钱吗!你们押钞员难道还拥有比警察还特殊的开枪权利吗?
另外,就我所知,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正式的法律对有关运钞车安全押运做出明文规定。即使有一些行业或者部门的规定,大多数的局外人还是不了解。我认为,国家应该考虑出台一部这方面的法律或法规,明确规定在货币或其他贵重货物运输中,行人、相关可能发生冲突的人以及押运人员在押运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再规定什么样的行为算是对运钞车构成威胁,什么情况下押运员可以使用武器等等。然后在广泛的普及宣传,让大家都知道。这样才可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因此,无论是押钞员的枪响了,还是储户的脑袋开花了,多暴露出了我们在法制上的缺失。想当年,孙志刚的死换来了救助制度的诞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里程碑。不知沈阳这位叫“计程”的储户之死又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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